从双方完全承诺彼此成为合适帮助者的那一刻,到他们站在法律机关和神的子民面前被宣告为夫妻的那一天,中间经过的时间我称为恋爱期。这段时间影响深远,必须妥善处理,未来才能持续蒙福。已妥善处理的事实应激励双方敬畏主继续前行,坚信祂有最好的安排。
恋爱期应短
根据我个人经历及全球(尤其是灵性疾病诊所)众多咨询案例的宝贵经验,我建议恋爱期应短。几个月足够。原因如下:
第一原因:易陷罪中
不洁思想、
不洁触碰、
不洁拥抱、
不洁亲吻、最糟是淫乱(苟合)。
信徒必须思想言行纯洁,任何不洁都具破坏性(悲剧)。这会毁坏与神及彼此的关系(后文详述)。彼此的承诺会催生性结合的渴望。承诺后等待多年是互相试探。无人强大到能免于不洁思想,这破坏与圣洁之主的关系——祂要求内心圣洁。
第二原因:双方可能疏离
承诺时双方或许相配,但经年累月可能成长方向迥异,变得不再合适,却被承诺捆绑——即使关系不再喜乐,荣誉感迫使他们坚守。例如:灵性成熟度相同的青年男女订婚未结婚。男方出国去灵性气氛不一样的的国家后,他灵性成长减缓,女方持续成长,与主关系日益深厚,逐渐从罪恶与世俗得释放。三年后重逢,他们又来在一起,已经订婚,必须结婚,不再有任何属灵兼容性,却如鹰与鸡结合。女方明知不可行,但因承诺过,作为守信者被迫履约——这不是祝福。
另一例:两方一段时间分开,订婚后男方有高中文凭,女方初中文凭。男方出国七年获博士学位,女方没做很大进步,仅在小医院当护士助手。七年后重逢时形同陌路,知识、社会经历皆不匹配。男方在国外遇见另一位女生,深刻爱她,他们完全相配(合适),却不能和她结婚因为他需要完成他承诺,必须娶旧人,婚姻注定,但是他们不幸福。对属灵交流和社会团结就生出各种阻碍。
第三原因:浪费时间
基督徒处属灵争战中,他在抵抗魔鬼和他军队,须赎回光阴。恋爱期耗时巨大(也费钱)。
相爱者共处的时间常无法在神国事工需要面前站住脚。即使自律者,共处时间也多有浪费。分隔两地时写信耗时,本可用于神国工作。争吵和好后的甜蜜感反使恋人更沉溺其中,浪费更多时间。
若计算每周见面三次、每次两小时,乘以52周一年浪费312小时。五年则1,560小时——想想多少浪费,这些时间本可为神成就大事。此外还有独自幻想、谈论对方的时间。既已献上一切为得无价珍珠基督,如此浪费祂的时间而不发现你在犯罪。
第四个原因
为什么必须反对长期恋爱期是涉及的金钱花费。你能想象恋人们在求爱艺术上投入的钱吗?你能想象一个人花在从一个洲飞到另一个洲只为见爱人的机票钱吗?你能想到所有出租车费吗?你能算出所有礼物的成本吗?你能算出恋人为了特别取悦所爱之人必须为自己购买所有东西的成本吗?在主的伟大使命和世上数百万人因资金有限而缺乏福音见证的情况下,门徒的这些开支能被证明合理吗?
第五个原因
为什么不建议长期恋爱期是情感浪费。恋爱常以高情感档位进行。这些多年来投入在女孩或男孩身上的情感能量,本可以更好地投资在主耶稣和赢得失丧者的事工上。
最后一个原因
为什么我反对长期恋爱期是它们限制社交发展。当人订婚时,他与异性互动的能力必然受限。从与异性的健康和自由互动中可以学到很多。如果你20岁订婚27岁结婚,你有7年被关在笼子里,有些本该学到的东西永久失去了。
最后一个思考:如果经过这些年专注一个人却最终失败,那人从未成为你的伴侣怎么办?
鉴于这些原因,我强烈建议所有不打算近期结婚的人应该拒绝特别承诺任何人。他们应该以普通方式享受与异性的交往,保守自己的心,并投资所有来爱主和做国度的工作。当主再来时他们必得大赏赐,甚至今世结婚时也会更丰盛蒙福。
摘自:《享受你对婚姻伴侣的选择》——Zacharias Tanee Fomum